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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前國安會祕書長金溥聰指控前三立電視台主播陳雅琳,3年前在播報新聞時影射他是「頂新門神」,憤而提告索賠1元,並要求陳女登報道歉。士林地院認為陳就可受公評之事為適當評論,判金敗訴,但高院認定陳女未合理查證,損害金的名譽,昨逆轉改判她須賠償1元,但不用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
陳女律師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陳是本於主播身分,且針對已盡查證義務的工作團隊所製作的內容播報,對結果表示遺憾,但尊重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