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警「超速告票」電郵華女
騎警強調罰單親手發給司機
【明報專訊】一名華裔市民近日收到一封假冒的超速告票電郵,電郵附網站連結繳款。皇家騎警回應,指警方不會以電郵方式發出超速罰單,收到類似詐騙電郵應立即刪除。
在卑詩大學工作的幸琪本周在公司的電郵帳戶內,收到一張附有照片的超速告票,內容指她在6月20日,於一個限速每小時30英里(miles)的地方,以時速72英里駕駛,指她違反「道路交通法(Road Traffic Offenders Act)」,並被超速相機拍下。該張超速告票印有本國國旗及「加拿大政府」的英、法字樣。
告票內容並沒有提及罰款詳情及金額,但指涉事的駕駛者需要在27天內,完成一份聲明,確定當時的駕駛者是誰。告票並提供連結,指內有照片證明及相關的條例通告。
幸琪說:「因為那張告票是在公司的電郵收到,那個電郵平常只會用來處理公事,所以最初沒有懷疑,反而自己不斷回想是在哪個路段曾經超速。」
她並嘗試從電郵內的照片,找尋自己的車子,不過始終沒法在照片中辨認出路段或是自己的汽車。
幸琪之後還在想,會不會是平日很少開車的丈夫在她不知道的時間把車開出去然後超速?在確定丈夫沒有在該段時間開車後,她點擊了電郵內的連結,看看能否找到上訴(appeal)鍵,卻被轉到一個版面,內有法語英語選擇及加拿大皇家銀行(RBC)的標誌,但沒有上訴鍵。
幸琪說:「自己平時開車很小心,不會超速,加上告票內寫的是在30限速,以72行駛,這真的不可能是我。」她隨後嘗試回覆該電郵,詢問寄件者,但沒有收到回覆。
本報向皇家騎警查證,騎警交通服務組發言人伍特克(Melissa Wutke)強調,騎警不會透過電郵取得款項,任何索款的電郵,都是詐騙。
伍特克說,騎警絕對不會用電郵來發出違規告票,所有的違規告票都會由警員親自向司機發出,而且亦只能在指定的卑詩保險公司辦事處或汽車牌照部門親身繳交,又或按照警方告票上列明的郵寄方式,以支票繳付,但不會接受郵寄現金。
皇家騎警呼籲市民如收到任何聲稱由警方發出的電郵並要求索取金錢,應立即將電郵刪除,不要點擊電郵中的連結。如真的有疑問,可將有關資料帶到附近警署求證。
伍特克指事主收到的電郵中,提及收件人觸犯的法例,在卑詩省根本不存在。她說,皇家騎警發出超速告票的方式只有兩種:即場或郵寄,但從未使用電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