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館諮詢期低於歐盟指引 社協批公眾諮詢指引寬鬆 促林鄭設專責部門
【明報專訊】社區組織協會民權法律中心昨公布本港公眾諮詢機制研究報告,指本港公眾諮詢工作指引寬鬆,只寫上「有充分時間」、「盡量廣泛」等條件,並無強制政府部門跟從,舉例西九建故宮文化博物館的諮詢期不足3個月,低於歐盟指引,促請候任特首林鄭月娥上場後成立專責部門處理公眾諮詢。
現指引2003年已採用 非強制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蔡耀昌說,政制事務局在2003年立法會中透露,政府有一份公眾諮詢工作指引,該份指引只有5頁紙,當中列出公眾諮詢的一般指導原則,諮詢範圍中只提到「盡量廣泛」、諮詢期中則表示「應讓市民及關注團體有充分時間」。
社區組織協會參考歐盟2016年訂立的《持份者公眾諮詢指引》,檢視政府各部門近年的公眾諮詢,社區組織協會幹事王智源說,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公眾諮詢期短,由今年1月11日至3月8日,只有8星期,少於歐盟指引的「最少12星期」諮詢期要求。
歐盟指引最少諮詢12星期
蔡耀昌說,本港沒有設特定部門處理公眾諮詢,去年舉辦大嶼山發展計劃公眾諮詢,由土木工程拓展署、發展局等處理;前年至去年舉辦的退休保障公眾諮詢則由扶貧委員會、勞工及福利局統籌,部門太多,令諮詢無一套特定系統,各部門對2003年的指引「跟又可,不跟亦可」。
蔡耀昌批評,本港公眾諮詢指引落後,未增加公眾參與,與候任特首林鄭月娥在競選政綱提出的「與民共議」相違背,促請她上場後改善公眾諮詢指引。他表明,日後會把研究報告交予林太。就上述批評,候任特首辦回應稱沒有回應。記者另向行政署查詢會否更新或檢討諮詢的指引,該署至截稿前沒回覆。
民權法律中心參考英國、加拿大及歐盟例子,3地均有一特定小組處理公眾諮詢,如加拿大財政局秘書處專門統籌公眾諮詢。蔡耀昌建議,本港可在政務司司長下成立專責部門處理公眾諮詢,或將公眾諮詢撥歸效率促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