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轟公僕同性配偶可享福利裁決 黃之鋒打對台
【明報專訊】5名立法會議員和約20個維護傳統婚姻價值的團體聯署,稱近日高院裁定高級入境事務主任的同性配偶可享有公務員福利,是牴觸本地法例,要求政府提出上訴。聯署人之一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但又給予配偶福利,將會是法律上不能接受的缺口。
梁美芬、自由黨邵家輝、獨立何君堯、田北辰和民建聯周浩鼎都有聯署。聯署聲明提到,是次法庭判決與香港的婚姻法律有牴觸,稱會令外國同性婚姻伴侶在香港可以得到「配偶」的權利。聲明又說,是次個案完全動搖了在香港經合法程序締結的配偶,他們的法律地位與權利。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2014年在新西蘭與其同性配偶合法結婚,公務員事務局和稅務局拒絕承認同性婚姻為有效婚姻,令其配偶不能享有已婚公務員福利及配偶合併報稅的福利,高等法院早前裁定梁鎮罡配偶享有公務員福利的司法覆核勝訴,但合併報稅的覆核則敗訴。
梁美芬:先例一開須釐清有配偶二字條例
梁美芬稱如果法庭判決成為先例,立法會必須有一連串行動釐清每一條有「配偶」二字的條例及其權益。
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召集人黃偉明稱,是次判決是「強迫香港政府違反人權」,稱判決衝擊廣大市民的「良心自由」,變相以公帑支持某些人的同性婚姻關係,呼籲政府上訴。黃續說,若案中的「間接歧視」原則立下先例,或會引起嚴重後果,例如會令公屋資源更貧乏,或強迫本港教育制度認同同性戀關係,「強迫我們的子女,或由幼稚園開始接受同性戀意識的滲透」。
黃偉明兒子、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強調,「黃偉明的立場與我截然不同」,又表明其父把香港缺乏公屋資源的矛頭指向同志伴侶,實在令人難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