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難民及免遣返聲請者留港期間可減免醫療費用,以保障其獲適當醫療照顧的權利。有難民表示,現行安排不便利,試過因未能及時取得費用減免證明書,無法即日看門診;亦因前線醫護不了解相關政策,一度臨時叫停手術,要志願組織介入。關注弱勢社群健康權益的組織「醫護行者」建議簡化程序,例如每次申請豁免有效期由即日改為半年。 明報記者 袁樂婷 《難民公約》不適用於香港,特區政府不審批難民資格,而是由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署香港辦事處負責;若有人擔心會在原居地遭受酷刑或不人道對待,可向入境處提出免遣返聲請,兩者無牴觸。截至今年3月底,有8956宗免遣返聲請尚待審核。按醫管局目前政策,往公立醫院或政府門診求診者,只要出示「難民證明書」便可獲豁免收費;免遣返聲請者可在每次求診前申請醫療費用減免。 無身分證拒轉介專科 有來自非洲國家的難民表示,到醫院求診可直接聯絡醫務社工,相對方便,惟輪候時間長,因此傾向到政府診所求醫。他說,後者手續繁複,要先到當區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申請費用減免,最快要等1小時,再憑證明書預約。他試過下午不適,因趕不及完成手續,要待翌日才可預約普通科門診。他說,也有門診醫生不了解難民權利,稱「你沒有身分證」而拒絕寫轉介信協助他轉往醫院專科,「我沒有身分證,你就由得我死去嗎?」 護士誤會無證不可接受手術 另一來自非洲的難民表示,其兒子患嚴重疾病,要住院及接受手術。護士誤以為沒香港身分證者不可接受手術,曾要求暫緩手術,直至「醫護行者」派員協助,向護士解釋政策後才獲放行。該難民表示,數年前因生命受威脅而偕家人逃離原居地,「在香港我們沒有生命危險,但感覺(政府)不關心我們是否健康」。他希望獲特區政府平等對待。 關注組織倡即日豁免改半年有效 「醫護行者」研究及倡議協調人劉愷寧表示,部分難民和免遣返聲請者語言不通,求醫更困難。該組織建議政府簡化申請醫療費用豁免的程序,例如費用減免證明書改為半年內有效,或容許直接在門診申請,免舟車勞頓;同時加強培訓前線醫護,協助他們了解相關政策。 醫管局回覆,在2015/16年度,難民及免遣返聲請者獲住院豁免有1526宗,門診減免逾1.6萬次。局方指出,醫務社工或社工酌情批出一次過醫療費用減免,涵蓋急症室、住院、專科及普通科門診。至於會否考慮延長費用減免證明書的適用時限,醫管局沒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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