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迎來新生命,決心戒毒的媽媽若要帶同嬰孩找地方遷出,要面對租金壓力。戒毒機構路德會青彩中心中心主任尹潔盈指出,育一名子女的媽媽可獲綜援租金津貼上限4600元,部分只獲3600元,難租用適合育嬰的居所,曾遇過戒毒媽媽為籌錢租用較佳地方而從事援交。 尹潔盈說,有個案涉及一名年僅10多歲的女生,其孩子現已6個月大,當她生下嬰孩後,為戒毒而搬離其吸毒朋友的居所,但其父因已另組家庭而把她拒諸家門外,只可依靠綜援津貼租住茤苤A女生覺得茤苳ㄘy久居,開始援交掙錢另租新居所。 無家可歸 綜援只夠租茤 尹指出,戒毒的新媽媽除非有家人支援,多因照顧初生子女而未能工作,需要申請綜援,但本港租金高昂,所領綜援租金津貼一般不足應付租用居所。 社工:茤郱~主不歡迎育嬰婦 善導會九龍西社會服務中心督導主任何卓儀表示,部分茤虳峈O間房業主不歡迎育有初生嬰的婦女,擔心孩童叫喊聲煩擾其他租客。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建議,可設立輔助宿舍供有能力自理的戒毒母親攜子女入住,讓她們在較安穩的地方育兒及接受社區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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