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4名休班警去年租舢舨出海釣魚,大霧下突遭內地漁船撞沉,其中一名退休前休假的警長遇溺不治,漁船船長昨承認一項危害他人在海上安全及一項沒有申請下進入香港水域罪。案情指出,事主等人曾大聲喝止漁船前進,惟約40秒後漁船仍撞向舢舨。 辯方求情時稱,涉事內地船長林堅(45歲)在內地初中畢業,現患有心臟病及糖尿病。案件押後至本月23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法官亦要求控辯雙方蒐集更多資料,包括被告是否得悉香港航海的規定、當時他有否超速等。涉事舢舨船主兼舵手鄭天佑亦被控一項危及他人在海上安全,案件將於下月20日審訊。 舢舨舵手同被控 下月審訊 控方案情指出,事主黃特聰(終年55歲)為正作退休前休假的警署警長,他與3名休班警員、一名友人及舵手鄭天佑,去年3月18日由西貢出發至果洲群島海域釣魚,其間被告駕駛的內地漁船突在濃霧中出現,事主等人即時向漁船叫停,但其後漁船船頭撞向舢舨,黃一行6人全部墮海。被告及後救起黃,惟黃當時已失去知覺,其後證實因溺水死亡,其餘墮海者則獲救無礙。 【案件編號:DCCC8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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