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元華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元華)成立不足4年,根據2016年周年申報表,公司註冊股本僅1萬元,屬屋宇署小型工程承建商(公司)名冊內的公司,2015年1月獲加入房協的「小型工程承辦商名單總表」,僅半年便獲房協物業管理總監葉錦誠加入邀標名單。本報比對房協健康村、乙明h及觀塘花園大廈3份邀標名單文件的選取公司資料發現,元華的歷史及所持資格均不如名單上的公司。 公司註冊處紀錄顯示,元華於2013年10月22日成立,由王興華與李久元共同擁有及擔任董事,辦事處設於荃灣一工廈單位。其他與元華一同在邀標名單的公司,其公司歷史由18年至59年不等。 稱「勤奮」獲留意 兩年前自薦 元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王興華承認10多年前負責維修時,跟當時為其他公司管理層的葉錦誠有一面之緣,王形容自己「勤奮賣力」令葉錦誠留意,約兩年前走到房協辦事處找葉自薦,表示自己有能力及低價負責工程,但只逗留了數分鐘。 本報翻查資料發現,元華僅屬屋宇署II,III級小型工程承建商資格,並只能進行特定類型的小型工程,如指定的改動及加建工程、修葺工程、排水工程、飾面工程及拆卸工程。 因資格所限,元華並不能安裝或改動供殘疾人士使用的升降平台。相反,其他一同在邀標名單的公司均擁有屋宇署的一般建築承建商資格,可負責承造一般建造及翻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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