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不足 涉瞞撞街井男警脫罪
【明報專訊】警員去年8月駕駛警車時撞珖屭黎蘉s頭,涉嫌向上級隱瞞事件,事後被控不小心駕駛及妨礙司法公正。裁判官早前裁定其不小心駕駛罪表面證供不成立,昨裁決指雖然專家報告稱警車油漆痕和涉案水龍頭油漆成分一致,但控方未有直接證據證明是警員駕車撞珖屭壁s頭,故裁定其妨礙司法公正罪不成立。
官指被告自招嫌疑 須付一半訟費
裁判官裁決時指出,相關閉路電視片段模糊不清,未能拍攝到水龍頭被撞經過,而警車上行車攝錄儀亦看不到是否有撞到水龍頭,只有一個畫面顯示地上突然有水湧出,控方未能毫無合理疑點地證明是警員譚永昌(41歲)駕車撞狺蘉s頭。對於專家報告稱「非常可能」因警車曾與水龍頭接觸,而令水龍頭上的油漆轉移至警車,裁判官認為單憑油漆推測並不穩妥,終因不能肯定是警車撞到水龍頭,裁定其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又提到,雖然譚未有出庭作供,但案發後他在錄影會面中稱,當日駕駛警車前已發現車身防撞膠邊鬆脫,所以並非在執勤後才損牷C裁判官對他沒有即時通知上級、卻選擇繼續開車感費解,認為其口供不盡不實,純粹砌辭狡辯。裁判官更批評譚的說法是自招嫌疑,故僅批准辯方的一半訟費申請。
【案件編號:KTCC2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