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控貓纜涉圖利 馬獲不起訴
【明報專訊】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遭多名綠營民代告發他在興建貓纜時,委託廠商規劃設計,設計出不適合台灣的貓纜,另未與法商簽訂維修計劃,導致貓纜屢屢故障,涉嫌圖利、背信。台北地檢署27日以罪嫌不足,不起訴馬英九。北檢偵辦馬英九遭告發違法案件,目前剩6案。
檢方指出,當年告發本案的綠營民代黃適卓、莊瑞雄、劉耀仁、顏聖冠等人,自2007年爆料告發迄今「告後不理」,從未到庭說明,亦未具狀陳述意見,或提出證據供檢方調查。
檢方根據相關指控,勘查新工處的簽呈、初驗紀錄、正驗紀錄、貓纜工程統包商的備忘錄、資料送核章表,及歷次備品點交紀錄及時程、貓纜契約點交備品使用狀態表等文件,認定貓纜工程均依序執行各階段驗收及付款作業並無不法。
另檢方向公共工程委員會函查,指公共工程為使品質符合契約要求,需藉通車調整營運可靠度及維修度等相關驗證,以達到契約要求,再進行驗收程序,以先營運再辦驗收程序的作法,合乎法令規定,並無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