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間通風廣播太吵 富臨漁港罰款5萬
【明報專訊】旺角一家酒樓及將軍澳一個地盤於凌晨時段發出嚴重噪音,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分別被判罰款5萬元及8萬元。
居民投訴 超9分貝
涉事酒樓為富臨漁港,位於旺角彌敦道798至802號地下及彌敦道794至802號1樓至3樓,被告為經營酒樓的中邦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環境保護署於前年接獲居民投訴,執法人員進行噪音評估後發現,酒樓的通風和廣播系統於夜間發出的噪音超出規定9分貝,遂向中邦投資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要求採取減音措施。該公司未有在期限前減低有關噪音水平,違反通知書的規定,環保署遂檢控,罰款5萬元。
路政署地盤凌晨鋪路嘈 罰款8萬
至於另一違例的地盤為路政署位於將軍澳環保大道近康城路的建築地盤,被告為外判承建商中國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環保署於去年接獲鄰近居民投訴,指地盤於凌晨時段進行鋪路工程,發出極大噪音。環保署調查後確認該地盤於許可的時間之外使用機動設備,違反建築噪音許可證的規定,環保署按《噪音管制條例》檢控承辦商,罰款8萬元。
環保署提醒各工商業處所及地盤的負責人,必須確保其通風系統和機動裝置的噪音水平符合法例規定,而地盤必須遵從建築噪音許可證的條款施工,以免觸犯《噪音管制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