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帳更頻密檢討 適時反映成本
【明報專訊】環境局長黃錦星表示,因應市民對電力公司在燃料價格調整條款帳內積存大額結餘的意見,政府與兩電簽訂的新管制協議,將採用更頻密燃料價條款收費調整機制,使電力公司承擔的實際燃料成本更能適時在電費中反映,從而避免燃料價格調整條款帳累積大額結餘。中電希望日後的燃料費調整能每季甚至每月進行。
黃錦星承認,舊協議的燃料帳每年檢視一次,未能適應價格變動,以致經常累積大額結餘,新協議將會縮短檢討時期,減少燃料帳累積。
中電﹕盼每季或每月調整
中電副主席阮蘇少湄稱,希望日後的燃料費調整能每季甚至每月進行,計算方案之一是用調整日前後一段時間的滾動平均數,這可更適時反映油價,又可避免變幅過大,但細節有待研究。至於現時的燃料帳結餘未必會減至零,即使在新機制下,仍有需要有一定水平的結餘,以應付燃料價格變幅,但未來一年多,中電會與政府商討結餘的水平,而定下水平後,再引入新協議下的增加調整次數,過往錯估燃料價格而暫時多收或電廠多付的情况將會減少,預計新協議下,燃料帳結餘不會如以往般大幅變化。
資料顯示,截至去年底,港燈的燃料帳結餘有40億元,中電亦有29億元,兩電被批評燃料帳長期「水浸」,運用財技調整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