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律師入稟控省自由黨
花1500萬公帑搞政治宣傳
【明報專訊】兩名本地律師昨日入稟卑詩最高法院,指控省自由黨在過去一年利用1,500萬元的政府廣告費為該黨進行宣傳,做法違反誠信,要求自由黨把相關費用交還,同時希望把案件提升至集體訴訟。省自由黨回應時質疑對方在競選期間入稟的用意,指事件應該透過選舉解決,而非法庭。
提出民事訴訟的兩名律師費爾(David Fai)和多羅申科(Paul Doroshenko)昨日到卑詩最高法院完成入稟申請後會見傳媒,他們指控省自由黨過去一年利用1,500萬元公帑刊登廣告,目的是為了提升該黨的形象,而非為省民利益虓Q,要求自由黨將非必要的廣告費用交還給庫房。
多羅申科指,他們同時希望把案件提升至集體訴訟,並計劃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省政府在5月9日選舉日前,刊登任何非必要的廣告。
被問到自由黨可能違反哪一條法例,多羅申科表示政府的責任是把稅款用於省民身上,因此若省自由黨執政期間並沒有做到這一點,便是違反受託人義務及破壞誠信。
另一名入稟律師費爾則表示,這次是為了納稅人的利益而入稟,指他們兩人將要分擔訟費以及其他開支,並表示已在網上設立籌款網頁,呼籲市民捐款協助。兩名律師的指控未經法庭確認。
省自由黨目前並未向法庭提交答辯書,而省專上教育廳長韋勤信(Andrew Wilkinson) 就以聲明回應,質疑對方選擇在競選期間提出訴訟的用意,指事件應該透過選舉解決,而非法庭,又重申省府一向按指引刊登政府廣告,確保公帑不會用於政黨宣傳上。
卑詩審計總長(auditor general) 分別在2006年和2014年就省府的廣告開支進行審計,報告建議推出政策禁止政府廣告中帶有政黨信息,但至今該建議仍未落實。過去一年省政府推出多個政府宣傳廣告,包括首次置業人士貸款計劃、芬太奴(fentanyl)泛濫問題、醫療保費(MSP)回扣計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