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性質似 與七警同倉「機會大」
[2017.03.21] 發表
【明報專訊】曾健超去年被裁定一項襲警及兩項拒捕罪成,判囚5周。按懲教署程序,曾健超需先被送往荔枝角收押所,經收押所監督級人員任主席的分類及編級委員會編配他服刑的監獄,消息指曾與七警「同囚一懲教所的機會也大」。
據悉,委員會需考慮在囚者年齡、初犯或積犯、其案件嚴重程度等因素編配監獄,由於曾健超屬初犯,較大可能到東頭、壁屋、石壁或塘福懲教所服刑;若他申請單獨囚禁獲批,則可能囚於石壁或赤柱監獄內的獨立囚室。目前七警分別於赤柱監獄、塘福和東頭懲教所服刑,消息指由於案件性質類似,及同屬初犯者會被安排同類處所,曾健超與七警「同囚一懲教所的機會也大」。
另外,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聯同香港警務督察協會為七警發起的內部籌款昨結束,據悉兩協會將於日內收集各總區募集的捐款並再作點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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