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報告:17煮食爐誇大「火力」
【明報專訊】消委會測試18款氣體煮食爐,發現3款操作時產生的一氧化碳濃度超出機電署規定上限,另17款煮食爐的最高熱輸入量較聲稱低,即「火力」不足。
惠而浦飛歌德信爐3型號 一氧化碳超標逾倍
消委會測試的18款雙頭氣體煮食爐,結果3款未能通過燃燒表現測試,分別為煤氣嵌入式樣本「惠而浦Whirlpool」AGK233、「飛歌Philco」PH2753B 及煤氣座枱式樣本「德信牌Küzzo」KF-218T,其爐頭的一氧化碳濃度超出機電署規定上限的1.4至1.6倍。
消委會已將測試結果交機電署跟進,並提醒使用氣體煮食爐時需保持空氣流通。
同時,17個煮食爐均有最少一邊爐頭的最高熱輸入量較其聲稱低,相差0.1%至9.7%不等。
其中相差最多的樣本為石油氣嵌入式「歐之寶 Austbo」AT-20000SB(GP)、石油氣座枱式「多田牌Taada」GA021SF及「美奧MEO」 MUZH21-L3。
貨不對辦 五層鑊煎魚斷電
另外,消委會去年接獲105宗廚具用品投訴,半數涉產品質素。今年首兩個月已接獲17宗投訴。
其中投訴人陳先生於百貨公司以2249元購買一個聲稱適用於電磁爐的五層鑊,但以該鑊煎魚時,電磁爐自行斷電,質疑功能與說明書聲稱不符。消委會測試後,證實五層鑊單用來煎魚已令電磁爐兩次斷電,零售商終答應退款。消委會提醒市民買廚具不宜側重價錢或品牌,應按實際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