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期間懷孕 不增死亡風險
(多倫多9日加新社電)研究人員說﹐懷孕並不會增加患乳癌婦女的死亡風險﹐懷孕與無懷孕群組﹐5年的存活率相似。
有人擔心﹐乳癌確診的接近期間懷孕﹐會增加癌症復發及死亡風險。但多倫多惠仁醫院(Women's College Hospital)的大型研究顯示﹐多數情況而言﹐不影響存活率。
報告周四發表於《美國醫學會腫瘤學期刊》(JAMA Oncology)。分析2003年至2014年間﹐安省逾7,500名乳癌病人的病歷紀錄﹐患者年齡從20歲至44歲。
數據顯示﹐無妊娠的患者﹐整體存活率為88%﹐懷孕時確診乳癌的患者﹐存活率82%。而對於確診乳癌半年或更久後才懷孕的婦女﹐存活率大約97%。各組之間並無統計學上的顯著差異。
首席研究員、惠仁醫院乳癌專家納羅德醫生(Steven Narod)說﹕「我們認為﹐乳癌期間懷孕﹐對於母親不構成風險。」
納羅德說﹐接受乳癌治療的年輕女性﹐經常會詢問醫生﹐癌症治療後懷孕生育是否安全。
納羅德說﹐一般醫生會表示支持﹐不過會建議對方最好等兩、三年。他說﹐最新研究認為﹐許多女子可能無需延遲那麼久﹐才懷孕生育。他建議患者與其醫生討論適當時間。
他說﹕「你會希望你的治療結束﹐你肯定不想在化療、或使用荷爾蒙治療藥『他莫昔芬』(tamoxifen)期間懷孕﹐有人認為該藥可能對胎兒有害。」
多倫多新寧醫院(Sunnybrook Health Sciences Centre)生殖內分泌專家格拉斯醫生(Dr. Karen Glass)說﹐這項研究證實一些早前研究﹐亦是關於乳癌及懷孕。他建議婦女﹕「我會說﹐從我們所有的這些研究來看﹐乳癌之後懷孕肯定安全。」
但格拉斯也說﹐年輕女患者也許應考慮在治療前冷凍保存卵子﹐因為多數常用化療藥物﹐會傷害卵巢﹐影響生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