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今年底換屆,正在北京舉行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昨審議港區人大代表選舉辦法草案。草案新增3項要求,包括參選人要簽署聲明效忠國家、不得接受外國資助,以及人大常委會有權終止代表資格。
譚惠珠﹕與人代國籍無關
港區人大代表團團長譚惠珠表示,有關效忠國家的聲明「一早應該有」,相信是針對香港近期問題作出相關修改,強調與人代國籍完全沒有關係。她又認為,作為人大代表不用外國資助參選是「天公地道」,但若與外國有正當生意來往沒有問題。
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昨在人大代表大會上報告香港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辦法草案,指新選舉辦法應體現「基本不變,適當完善」原則,在選舉程度不作改動基礎上,根據新情G和實際需要,對候選人條件、不得接受外國資助、代表資格終止程序等作出補充和完善。
違聲明可被撤資格
針對條件,草案要求參選人要在「登記表」中聲明擁護憲法和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主席團有權對違反登記表聲明的參選人除名。
為防止外國勢力干涉港區人大選舉,登記表上亦要聲明「未直接或間接接受外國機構、組織、個人提供的與選舉有關的任何形式資助」,一旦核實,則當選無效。
此外,草案亦規定,當選後的人代若履職過程中違反聲明內容,人大常委會有權終止其代表資格。
葉國謙﹕與立選確認書一致
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認為,人大選舉中加入確認書,是與立法會選舉一致,他相信對參選者沒有太大困難,「如果連這點(效忠中國)都做不到,點可能選到?」港區人大代表吳秋北亦稱,作為人大代表對國家效忠是「理所當然」,作宣誓確認是適當做法。
本身是律師的政協常委劉漢銓認為,人大選舉增加聲明,明顯是中央看到立法會選舉中,有些人並非愛國愛港人士,甚至做出不合法、違反基本法的行為,認為中央加入新的要求正確。劉認為,人大主席團可對人代聽其言、觀其行,決定人代是否身體力行做到聲明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