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內地不時有路人見死不救,又或誣告助人者等被視為社會道德淪落的事件發生。同學在文中提及的「南京彭宇案」早於2006年發生;及後在2011年2歲女童小悅悅在佛山被汽車撞倒後,十多名途人均未加以施救的事件,引起內地及至香港社會廣泛的討論。當類似的事件持續發生時,內地甚至有人提出應立法懲罰見死不救者,既能消減助人反被誣告的負面影響,也能推動正面道德價值觀。 正如同學所說,中國既為禮儀之邦,敬老扶幼是中國重要的傳統文化價值之一。古語有云,「衣食足而知榮辱」。在以前生活艱難的年代,或許人人都自顧不暇,難以伸手助人。但改革開放已30多年,今天內地社會經濟繁榮,為何仍出現如此冷漠,甚至是道德淪喪的事件?道德及公民素質又是否可靠立法去規管解決呢? 制度價值崩潰 爭取財權求自保 有人認為內地改革開放,由社會主義邁向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經濟社會,社會難免出現更多個人主義、利益至上的行為。然而,西方的資本主義社會,甚至同是華人文化的台灣,均未至於常常出現如中國內地有違道德,或破壞人與人之間互助互信的行為。因此,社會人情冷漠以及欺詐成風,應不止是經濟結構的原因,也受其他因素影響,例如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以及社會價值等等。 先說政治制度,中國內地在1980年代開始的經濟快速發展,步向自由化和現代化,然而公民政治參與的開放及自由度卻嚴重滯後,令民眾在社會仍面對很大的不可預知及無力感。再者,司法不完全獨立及政府貪腐問題嚴重,亦令民眾遇到糾紛,也會認為未必能據理力爭及獲得公平裁決。因此,最佳的自保方法就是避免捲入爭議、不要多管閒事,同時爭取更多經濟條件及權力保護自己。 此外,也有人認為中國的傳統文化、價值與規範在1950至1970年代的歷次政治運動,尤其是十年文革之中消磨殆盡;加上1989年鎮壓學生民主運動後,中國政府政治上實行高壓管治,言論自由、政治參與空間大幅收窄,集中以經濟發展、追求物質生活作為發展出路,令民眾在理想、道德價值等等呈現真空,只得依靠資本主義的汰弱留強和利潤最大化作為成功指標,也就催生了上述的「惡行」了。 如何重建社會價值?或許需從制度開始吧。 文:保良局李城璧中學副校長 張銳輝 (學生來文,資深通識科教師張銳輝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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