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列治文市府昨日公布,對有機廢料處理公司Harvest Power發出違約通知書,給30天限期去處理有關公司在列市東部堆肥廠的臭氣問題,否則市府會終止其服務合約。
列治文市長馬保定(Malcolm Brodie)表示,一直致力去消除困擾列治文及其他社區的異味,市府與有關部門,包括溫哥華都會局(Metro Vancouver,下稱都會局)、卑詩省政府和上述堆肥公司去解決臭氣的問題,並曾採取多項行動,但仍然收到投訴,市府會繼續循現有各項渠道去處理,直至達到目標為止。
列市府承認,市府沒有權力直接影響堆肥公司的運作,空氣排放是由卑詩省政府按《環境管理法》規管,而省府將處理固體垃圾及空氣排放的權力委託給都會局。
列市指市府職員曾與環境廳職員多次商討,馬保定亦曾與環境廳長會面,市府會繼續促請省府處理臭氣問題。
堆肥廠在去年9月30日獲都會局續發空氣質素許可證,列市是對許可證提出上訴的其中一方,此外另有24份由列市居民提出的上訴。不過,Harvest Power亦有向環境上訴局就有附帶條件的空氣質素許可證提出上訴,公司指廠房位於聯邦政府擁有的土地上,因此省及區域性的條例不適用於規管其設施。這點列市府並不認同。
據列市府就堆肥廠及處理異味問題發給居民的單張顯示,市府在2010年與一間公司簽訂服務合約,去處理從獨立屋及孖屋蒐集得來的有機廢料,而那公司後來被Harvest Power收購。
在2016年,市府一共將1.95萬噸有機廢料送到這間可處理18萬噸的堆肥廠。若果臭氣問題未能在發出通知書後30天內解決,市府便會將1.95萬噸廢料轉送到另一間持牌的設施。
都會局監察上述堆肥廠投訴的網頁數據顯示,在去年9月至12月期間,一共有2402宗投訴,於今年1月亦有425宗。
Harvest Power曾向媒體提及獲續牌所附帶的條款,有部分太含糊和不科學,公司也不是企圖推卸責任,只想確保對一些科學化的條件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