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兼職教跳舞的公開大學學生,涉於去年8月在舞蹈課上要求6歲女童摸其陽具,被控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案件昨開審。女童形容當時碰到「軟和皺皮」的陽具後感醜怪,認為好核突。被告自辯時則強調當日並無與女童有任何身體接觸,只曾叫女童拿蚨極筆。 玩「狐狸先生」 其他同學背向 被告原家駿(20歲)昨否認控罪。控方於庭上播放事主於事後與社工的錄影會面,事主指案發當日與其餘6名小朋友一同上暑期舞蹈課,其間被告與他們玩「狐狸先生幾多點」,被告茖ぁD做狐狸先生,而其他人則要合上眼聽指示。這時被告突然從褲頭中掏出陽具要求事主摸一摸,並稱「唔好驚啦」,事主初時不願,之後用右手碰了一下。事主形容碰到的陽具如「紫色同肉色混合」、「好似pillow(枕頭)咁軟腍腍」,又指被告「幾靚仔」,但她「唔鍾意佢駾ttitude(態度)」。 女童昨透過視像系統作供時,一度指不太肯定當時碰的是否陽具,「唔太似」。裁判官其後詢問那是否代表不是陽具,事主回答稱「一定係,都有少少似」。而事主父親作供時稱,女兒當天下課後即稱要洗手,並說「摸過污糟洁v。父親說得悉事件後仍對女兒說法半信半疑,惟女兒及後畫出案發經過,最終決定報警。 稱叫拿蚨極筆防亂跑 被告其後出庭自辯,稱為了促進學生感情,才會在教跳舞前安排他們玩遊戲。他解釋,當時原是想與學生玩「紅綠燈」,故讓事主作「督導員」,而其餘學生則轉身背對茈L及事主,惟被告這時發現不妥,因「紅綠燈」的玩法應是由扮演「督導員」的事主轉身,背向其他學童,他遂改玩「狐狸先生幾多點」。被告稱由於事主會不聽指令跑來跑去,但又不想與她有身體接觸而被投訴,「做呢行好棹忌」,所以讓事主拿蚨極筆的一端,自己拿另一端作控制。 控方盤問被告時質疑為何要用熒光筆,而非要求事主「捉衫尾」,被告回應指「熒光筆係更好嚙嚝隉v。裁判官聞言質疑即使拿蚨極筆,事主仍可以跑走,被告則稱「呢招work(可行)囉」。裁判官又質疑,若被告如此避忌有身體接觸,可不玩遊戲直接教跳舞,被告回應稱「其實係」。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KCCC33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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