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沒移交逃犯予內地
【明報專訊】內地傳媒近日報道,本港執法部門在內地通報下,上月在港緝捕及遣返一名內地外逃疑犯,被指是香港首名移交內地的疑犯。本港保安局回應查詢時表示,特區政府從未曾將逃犯移交內地,亦沒有相關法例授權予有關做法;而現時香港與內地並沒有訂立移交逃犯安排,當局於相關安排正式立法及生效前,也不會將逃犯移交到內地。
入境處:內地漢逾期逗留遣返
入境處則表示,該內地男子於上月初在警方一般截查行動中,因在港逾期逗留拘捕,後法院於上月13日審結案件後,入境處按既定程序於同日將他遣返其原居地。入境處重申,任何人如非在港合法居留,皆會被遣返原居地。
多間內地傳媒近日引述深圳海關消息稱,深圳海關在公安部、香港中聯辦等協助下,向香港警方及入境處等部門提供線報,在港拘捕一名叫陳×震的內地通緝犯,他因涉嫌在內地走私貴金屬進出境,價值近25億元人民幣,被內地列入「獵狐行動」名單,「獵狐行動」為公安部統一部署的行動,追緝對象為涉經濟犯罪的逃犯,而陳×震為全國海關今年拘捕的首名「獵狐行動」外逃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