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早前被高院裁定宣誓無效,取消二人立法會議員資格,二人其後提出上訴被駁回,他們早前再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亦被駁回。兩人昨以涉及的議題對本港憲制非常重要,以及影響其餘4名被政府入稟覆核的議員為由,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據了解,青政正向高院申請委聘專長公民自由及人權官司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David Pannick)加入律師團隊,而兩人上訴至終院的保證金估計需160萬元,而青政眾籌網頁昨顯示籌得60萬元,而據了解,現已籌得75萬元。 根據游蕙禎一方的上訴文件,立法會《宣誓及聲明條例》沒有要求宣誓人須真誠及莊嚴地宣誓,申請人要求法院釐清,人大釋法就以上的本地立法的解釋是否具約束力;即使有關釋法內容具約束力,是否該由本港內部自行決定「依法」宣誓的準則,並要求法院釐清釋法的追溯力。 至於梁頌恆一方則要求終院釐清司法不干預原則,可否應用於立法會主席就是否讓議員再次宣誓的決定,以及法院與監誓人就決定議員是否拒絕或忽略宣誓的角色等。 梁游兩方的上訴文件均指出,本案所觸及議題對本港憲制極具重要性,有關議題影響不少人,包括另外4名被政府入稟覆核的議員,有需要由終審法院為以上議題作具權威的決定。 【案件編號:FAMV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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