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藝人陳惠敏聲稱去年被自稱「老聯特務飛」的三合會成員上門向其子追債,對方又稱若拒還「就做洁v。向陳追債男子被控自稱三合會成員罪,陳昨以控方證人身分出庭作供頂證。惟裁判官稱陳在庭上供辭與書面供辭不一,非可靠證人,又稱陳亦非「善男信女」,裁定涉案男子無罪。 被指自稱三合會 追債男脫罪 原被控自稱三合會成員的梁少飛(55歲)報稱無業,被指於去年3月3日,與自稱「勝和阿輝」的男子代表「黃文漢」,到陳惠敏家中追討陳子拖欠的債項,其間向陳自稱屬「老聯」。陳惠敏昨供稱,案發後10天,他與梁在九龍香格里拉酒店會面,梁當時只出示其子的股票買賣單據,故他拒絕還債,梁於是表示若他拒不還債「就做洁v。 陳稱認黑幫背景屬電影宣傳 辯方昨盤問時問陳惠敏有否在案發時說過「我係14K」、「做過兩屆坐管」。陳惠敏否認,他說曾向媒體表示自己有三合會背景是電影宣傳手法,他說自己「40年前做過警察」,「做警察點會做黑社會」。但裁判官隨即說﹕「你係警察夠係演員啦!」辯方又問陳惠敏,為何曾是警察但對有人表明是三合會成員不即時舉報,陳解釋是不想惹麻煩。 辯方質問陳惠敏,為何在書面供辭沒提及梁曾表明若追不到債「會做洁v,陳解釋自己已75歲,記憶力差,落口供時或有遺漏。辯方又質疑陳惠敏一早認識被指是債主的黃文漢,更與他合作於1997年開演唱會,陳回應時承認認識黃,但否認與黃有瓜葛。陳惠敏又稱兒子沒有拖欠黃的債,亦不同意辯方稱梁曾向他展示兒子欠下200萬元巨債的單據。陳惠敏又否認由於不喜歡有人代黃收債、或不喜歡黃本人,故訛稱有此事。 裁判官裁決時說,陳的供辭前後不一,非可靠證人,又稱陳非「善男信女」,案件屬金錢糾紛,涉利益衝突,裁定梁少飛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 : KTCC2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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