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月入3.5萬元的資深海事處小輪船員督導員,逾一年內11次謊報上班時間,欺詐及誘使海事處職員批核3129元逾時工作津貼。督導員昨承認欺詐罪,辯方求情指他出於「公務員習性」才填寫虛假出勤紀錄,並非有意欺詐。 被告張偉星(47歲,圖)學歷至中三,在海事處工作26年,月入3.5萬元,上月20日已被停職,目前單身並無子女,母親患有子宮頸癌。 11次虛報出勤 涉騙3000元 根據控方案情,被告在昂船洲政府船塢的船舶維修隊上班,由於工作內容包括監察承辦商的緊急船舶修理,故其實際工作時間較正式工作時間長1.5小時,可獲相應超時工作津貼。 被告於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曾11次遲到早退,但仍遞交虛假的值勤紀錄及超時工作津貼申請表,並虛假地向海事處職員表示有關資料準確。 辯方律師求情稱,被告並非有意欺騙「補水」,只是出於公務員習性,機械式呈交出勤紀錄和申領補貼文件。辯方又呈上16封求情信,希望裁判官輕判。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待索取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及感化報告後再判刑。 【案件編號:WKCC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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