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政長官參選人、前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出庭作供,提到2011年4月出任發展局長時,接獲特首辦建議考慮提名建築設計師何周禮受勳,其後局方按建議提名何周禮,但她強調曾蔭權完全沒有就事件施壓,即使當時知道何周禮正為曾蔭權設計深圳大宅,亦不會影響決定,因提名是基於其貢獻。林鄭月娥又稱,曾蔭權盡心盡力服務大眾,是她任公務員以來的榜樣(role model)。
明報記者 黃文雋 梁嘉怡
林鄭稱首次到法庭
林鄭月娥昨午乘私家車抵達高等法院,除稱自己是首次到庭外,並無回應其他提問。林鄭月娥在庭上確認,2011年1月向禮賓處長提名3名公務員獲授勳,當時並無提名任何公眾人士,至同年4月,她再補交何周禮的提名表。控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問為何會遲交,林鄭月娥解釋因4月獲其行政助理通知,特首辦建議發展局考慮提名何周禮受勳。
郭棟明其後出示發展局就何周禮授勳的兩份提名表,林鄭月娥指是因特首辦稱首份表格未有完全列出何周禮的貢獻,特別是有關何為青協的工作,故她茖鉹U屬蒐集相關資料,其後再遞交另一份新增何周禮對青協貢獻的提名表。郭棟明問這是否意味她支持提名何周禮,林鄭月娥即澄清,「準確來說,我是提名一方」,郭追問那她是否接納特首辦推薦,林鄭月娥回應稱「只是一個建議」。
指提名基於自己判斷
林鄭月娥接受辯方御用大律師萬江儀盤問時承認,補交提名表並非罕見,又指實際上發展局於4月時,亦提名了另一建築師嚴迅奇。林鄭月娥認同萬江儀指何和嚴均是著名的建築師,並強調決定提名是基於自己判斷。
不知何為曾設計大宅
被問到曾蔭權或其他人曾否就此事向她施壓,林鄭月娥表示「完全沒有(not at all)」。林鄭月娥亦承認,提名時不知道何周禮正為曾蔭權設計深圳大宅,法官陳慶偉聞言問,若得悉此事會否影響其決定,林鄭月娥表示不會,強調提名是基於何的貢獻。
至於對曾蔭權的評價,林鄭月娥透露早於1993年入職庫務局時已認識曾,雙方共事多年,認為對方非常投入工作,一直致力服務公眾,直言是她公務員生涯中的榜樣。
特首辦遲建議 錯過勳銜會議
另外,兼任非主要勳銜小組委員會主席的前行政署長麥綺明供稱,委員會早於2011年3月22日開會討論當年的授勳提名事宜,但何周禮的提名表格乃於4月13日才呈交,故當年會議上並無討論何的提名,委員是事後以傳閱文件方式處理該提名。麥指遲交提名表格並非不正常,以往有部分政策局因太忙碌,或需時審核提名,而出現遲交情G。
但麥綺明後來承認,何周禮的提名遲交,是因特首辦很遲才向發展局建議有關提名,並非因政策局內部問題。麥稱不知道發展局何時接到該提名建議,故不能評論,又指不記得是否有守則,要求處理授勳的委員會成員須申報利益,但同意委員會主席會收到一份文件,茈L們提醒成員須申報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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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HCCC4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