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火熱 租屋好過買樓
穩健投資10年後可多百萬元

[2016.12.17] 發表

【明報專訊】在大溫購買獨立屋面對的財務壓力不小,有財務專家建議,不如將手上預備用在購買房屋的資金作其他投資,並改租獨立屋,以大溫一間150萬元的獨立屋,每月租金約為3500元,比實際購買一間獨立屋每月需要繳付的按揭支出5376元節省近1900元。

Objective Financial Partners的希思(Jason Heath)指出,在樓市過熱的市場,改為租屋可能是較好的財務決定。

他舉例,如果一名溫哥華市民已有一個柏文單位,希望出售柏文改買一間150萬元的獨立屋,該市民將賣出柏文所得到的30萬元作為購買獨立屋的首期,並向銀行申請25年期的按揭,以年利率2.5%為例,該市民每個月需要繳交的按揭支出高達5376元。

希思說,如果該市民不想負擔如此高額的按揭,那麼可以將30萬作其他投資,而不是作購買獨立屋首期,如此或可為安穩的退休生活鋪路。

希恩分析,如果不購買獨立屋,則可以省下購買房屋需要繳交的物業轉讓稅2.8萬元,以及省下1500元與購買房屋有關的法律費用,加上已有的30萬元,以稅後有4%的獲利計算,則10年後這筆投資已高達48.77萬元。

他補充,若不購買獨立屋,仍可租獨立屋居住,租150萬元的獨立屋租金約為3500元,比購買獨立屋每月需要按揭支出5376元節省1900元。

他說,如果銀行按揭利率調高至5%,購買獨立屋每月按揭將增至6676元。每年需要繳交的物業稅、房屋保險及維修,可能高達1.4萬元。

希思說,如果市民將每月租屋而非買屋省下的費用,用作每年稅後4%獲利的投資,則10年之後又可累積52.2萬元。

希思因此計算出手上有30萬不買屋而作投資,10年後所累積的投資可能達到100.9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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