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上載新一屆議員的個人利益登記冊,新任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申報自己任職18間公司的受薪董事(見表),包括4間離岸公司,另有4間在本港公司註冊處未有資料。18間公司中,梁擔任3間上市公司包括大新銀行(2356)、華南城(1668),以及九龍倉和會德豐附屬公司海港企業(0051)的獨立非執董。翻查聯交所資料,單計3間上市公司,梁一年收取的董事袍金達67萬元。 年收3上市公司67萬袍金 資料顯示,梁君彥去年分別向海港企業及大新銀行收取5萬元及24萬元董事袍金;另截至今年3月底止年度,他向華南城收取38萬董事袍金。海港企業網頁顯示,公司業務以香港及內地地產與酒店發展及投資為主,旗艦資產包括尖沙嘴馬哥孛羅香港酒店及中環美利大廈。 梁亦申報擁有11間公司超過1%的實益股份,當中7間為其任職董事的公司,其餘4間包括Apex Glory Capital Limited、皓威國際有限公司、皓威有限公司及陽堡有限公司,後三者由其家人擔任董事。至於土地及物業,梁只申報自己在香港、中國及英國擁有物業,未有提供具體數字。 梁前日出席立法會主席候選人論壇時曾稱,並非在18間公司所任董事都是受薪,又指若他當選主席,會逐一檢視,再作適當處理,當時無回答會否辭去董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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