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檢察院近日公布該省查處的一宗賄選案件,指一名人大代表候選人,送給對手168萬元人民幣,換取對手退出競選。 《檢察日報》昨日報道,浙江省檢察院公布的賄選案件,是為了警示正在參與換屆選舉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2011年12月,浙江臨海市尤溪鎮龍嶺選區的錢計興、金邦忠等人參與競選市人大代表。時任尤溪鎮人大主席劉道秋、鎮黨委副書記應為民作為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多次做金邦忠的勸退工作。經協商,錢計興拿出168萬元給金邦忠,換取金邦忠退選。2011年12月30日,錢計興當選為市人大代表。根據民眾控告,2014年12月1日,臨海市檢察院決定以破壞選舉罪對應為民、劉道秋立案偵查。近日,該案經二審後裁定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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