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國籍加公民 返加需辦哪種證件
居德加婦子獲批旅行證 女兒被指要領護照
【明報專訊】聯邦政府延期至11月10日起將強制執行電子旅行證(eTA)規例,持免簽證國家護照並從空中入境的旅客,須先申請每個7元的電子旅行證;加國公民則須持加國護照入境,令不少擁有雙重國籍的加國公民無所適從。
根據2011年全國家庭調查(National Household Survey),約93.2萬名國民報稱擁有雙重國籍,當中46.1萬人住在安省。
在安省Stratford出生的唐納利(Ingrid Donnelly)現正跟愛爾蘭籍的丈夫安東尼(Anthony Donnelly)在德國居住,他們的8歲兒子和5歲的女兒都在德國出生。
雖然聯邦政府已花了290萬元大肆宣傳電子旅行證規例,又延長寬限起,但唐納利一家計劃在夏天回加國探親時,才得悉護照新例。
唐納利一家為安東尼和兩名子女,填了申請表,當中只有安東尼需要電子旅行證;但他的申請被拒,因當局發現他持有過期的永久公民證,而安東尼遞交申請前也不知情。安東尼批評當局做法不合常理,「一張過期的永久公民證,能取代一本有效的愛爾蘭護照。」
聯邦移民、難民及公民部發言人拉里維埃(Remi Lariviere)回覆傳媒查詢時指,申請電子旅行證的加國永久居民,可自願放棄永久居民身分;不放棄身分的話,就不能申請電子旅行證。
兩名擁有雙重國籍的子女,個案更複雜,有移民部職員因無法解答唐納利一家的移民,竟索性掛斷電話。在唐納利為子女遞交電子旅行證申請後約10天,發現5歲女兒原來不能申請電子旅行證,反而需要加國護照。安東尼形容此措施「搶錢」;申請一本成人護照需120至160元,15歲以下兒童的護照費用則為57元。
再過了1星期,8歲兒子的申請卻獲批,安東尼對此難以置信,「我的兒子擁有加國國籍,仍能拿到電子旅行證。」他們無法得知為何當局對兩名子女持雙重標準。拉里維埃卻指,電子旅行證系統執行順利,只是間中出現問題,影響民眾申請電子旅行證,「但這些問題已盡量獲解決」。
當局至今已發出超過200萬個電子旅行證,平均每周處理6萬份申請,拉里維埃則透露,超過85%申請遞交後兩分鐘內便獲批,否則當局承諾在72小時內接觸申請人。但唐納利一家等了多日才收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