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最低收入脫貧計劃 政府可能要大幅加稅
(渥太華4日加新社電)一份新報告說﹐一些所謂「保障最低收入」脫貧計劃可能有反效果﹐要靠大幅加稅﹐才能達到削貧目的。
對不同的人﹐保障最低收入有不同的意義﹐它基本上是沒有附帶條件的福利﹐不是特定社會福利項目。
左翼智囊團加拿大另類政策中心(Canadian Centre for Policy Alternatives,圖)周三發表報告﹐分析這種福利。它說﹐在削貧方面﹐這個計劃不是妙藥靈丹﹐不是人們想像得那麼好。
報告說﹐加拿大採取這種削貧措施﹐政府一年耗資490億元到1,770億元﹐視乎回撥多少﹐還要雙位數加稅﹐才能彌補開支。
報告警告說﹐取消現行項目﹐投放資金在最低收入項目上﹐可能在兩方面出現問題﹕全民統一福利可能分薄更貧窮的人所需資金﹐推高全國貧困率﹔更有鎖定對象、以收入為標準的福利計劃可能推高老年人的貧困率。
研究報告作者、智囊團資深經濟學家麥克唐納(David Macdonald)指出﹐不論採取何種方式﹐政府的政治路途滿途荊棘。
報告建議﹐在33種聯邦與省收入支援計劃上﹐多加一種可徵稅的全民福利﹐幫肋713,000人脫貧﹐淨開支只需292億元。
多份研究報告已分析最低收入削貧理念的利弊﹐在加拿大以外﹐一些國家推行這類措施﹐一些省份也在探討這個構思﹐安省會推出實驗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