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棠生態園旁兩個私人地段近日被地政總署發現搭建非法建築物,已被警告要求拆除。本報發現其中一個地段早於2009年被規劃署發現違例發展成野戰中心,更曾被「釘契」。但業權人兩次申請作臨時娛樂場所,並獲規劃署批准,最終更獲「除釘」。 遭「釘契」後申臨時娛樂場地許可 元朗地政處表示,生態園附近、丈量約份第117約地段第1475號及1600號B分段的私人土地有未經批准的新建構築物,違反地契條款。翻查土地註冊處資料,規劃署曾於2009年向1600號B分段的業權人發通知書,指該地及另外10多個地段違例發展為野戰中心,其中亦包括大棠荔枝園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地。規劃署要求相關人等在2010年1月中止違例發展,其後將該通知書在土地註冊處登記,即「釘契」。 去年後沒新增警告信釘契紀錄 然而,相關業主其後向規劃署申請,將土地發展為臨時娛樂場所,並於2010年6月獲批為期3年的規劃許可,土地隨即獲撤銷釘契。臨時娛樂場地許可到期後,規劃署再向業主發通知書,要求糾正土地用途,並再次「釘契」。野戰場遂再申請1年臨時娛樂場地許可,並獲署方批准及「除釘」。相關臨時娛樂場地許可在2014年5月23日起生效,然而1年有效期屆滿後,相關土地在土地註冊處已無新增的警告信或釘契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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