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手機遊戲熱潮升遄A有人不惜花錢換特定遊戲角色或道具,若手機沒設限,可不慎衍生「震撼帳單」。消費者委員會接獲投訴,1名9歲男童用母親的手機玩遊戲,遊戲消費毋須輸入密碼,而他又不知遊戲要收錢,結果透過已登記信用卡付款,消費逾50次,共花1.35萬元。其母向遊戲開發商要求退款不果。
消委會今年首8個月接獲72宗有關手機或網上遊戲的投訴,涉款約73萬元;其中8宗為價格爭拗,其餘包括支援不足、突然凍結帳戶,以及付費後所獲點數與聲稱不符。
手遊網遊首8月72投訴
上述個案中,投訴人黃太接獲電郵帳單,包括逾50次手機遊戲消費紀錄,涉款1.35萬元。她追問下發現9歲兒子曾用其手機玩遊戲,但不知要收費。黃太其後試買遊戲的付費項目,原來不需輸入密碼確認,便會直接透過其已登記信用卡付款,認為此舉對持卡人無保障,要求開發商就所有未經她授權的交易退款但不果。開發商回覆消委會,所有交易受條款約束,黃太的情G不屬可退款理由。消委會調停無效,黃太或需透過民事索償。
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稱,iOS及Android系統均預設每次消費須輸入帳戶密碼或以指紋確認,如用家沒主動更改設定,一般沒問題,建議用家檢查手機設定(見另稿)。
投訴花8000元抽不到稀有角色
另一投訴人林先生是手機足球遊戲玩家,早前遊戲開發商推出限定活動,聲稱每次花300點數「抽蛋」可提高抽中稀有角色的機會率。點數需付費購買,他花8000多元嘗試300多次,只抽中普通角色,感到不忿,要求退回部分點數,又質疑宣傳與事實不符。
開發商回覆消委會,稱遊戲角色有固定出現機率,並非抽蛋次數多便必定抽中。因活動運作正常,另遊戲條款列明不就已買虛擬貨幣退款,拒補償。
消委籲用家注意條款
本報檢視數款較熱門遊戲,條款均列明用家授權購買虛擬金幣或用具,即同意該次交易為最終決定,即使無使用虛擬金幣,也不退款或更換。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提醒消費者注意風險及條款。另外,不少遊戲開發商只透過電郵或網上社交平台與用戶溝通,用戶若遇問題只能等待對方回應;若非本地開發商則更難追討。
方保僑稱,用家在Apps Store或Google Play商店開設帳戶並登記信用卡資料,其後若買付費應用程式或在應用程式內消費,均經商店「過數」。這類交易的單據不會顯示信用卡號碼及持卡人姓名,只有交易編號,除非商店伺服器或用家手機被黑客入侵,否則無法憑單據上的資料模擬假信用卡或盜用作網上消費,若使用得宜,理論上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