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婦買樓後樓市升 發展商竟迫補差價
【明報專訊】北京的孫女士今年4月在房山區的「燕都世界名園」買入一個單位,該「確認單」已列明房屋面積、價格、付款方法。惟至近日,屋苑銷售部門突然通知孫女士,稱原訂12月前分期支付的費用需立即交齊,更要求「補交」因應房價增長後的「差價」。孫女士大感不滿,認為發展商毀約,有律師亦認為,發展商此舉屬私自變更合約內容,孫女士可要求履行原合同或給予相關賠償。
孫女士今年4月份與丈夫看中房山區由北京彙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燕都世界名園,但由於當時樓盤還未開售,故在4月7日,孫女士與一位姓潘的售樓人員商量,初步訂下合約,「後來和他們銷售經理李方商量,他同意我們在12月底之前分期付清房款,然後我們先後交了25萬元。」從相關收據中可見,孫女士先後交付開發商25萬元,其中5萬元是意向金,另外20萬元則是訂金,「等我們過去了之後卻讓我們簽了一個認籌單,告訴我們這20萬之後將被轉入房款」。
而該張認籌確認單則顯示孫女士與李方雙方在4月16日簽訂協議,注明購房單價為每平方米13511.2元,同時亦標明房屋總價、房號及付款方式等,又備注「此認籌意向金為開盤簽約前的最終意向確認。此認籌確認單,將為客戶保留現行房價及意向購買房號,此意向金後期轉簽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一並轉入總房款」,蓋有北京彙金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印章。
詎料就在6月底,孫女士突接到銷售員電話,對方稱公司老闆不同意孫女士的分期付款,要求即時交齊所有費用。上月底,孫女士再去售樓處找銷售經理李方溝通時,卻被對方告知,「要不就退房;買也可以,但不能按之前的價格。」
內地傳媒前日下午到該屋苑的銷售中心,涉事的潘姓銷售人員承認與孫女士商談時確實已商量好價格及付款方式,但坦言「後來大領導不同意我們也沒辦法」。
據悉,目前該樓盤的對外售賣價格為18600元,較原來孫女士的的價格上漲了近5000元,按目前的價格來算,總房價已上漲逾40萬元。
惟銷售經理李方態度強硬,堅持孫女士僅有三條方法可供選擇,「第一,原價退房,把你交的錢都退給你;第二,房子可以買,但不能按原來的125萬,你得按140萬的價格重新買;第三,你愛報警就報警,愛起訴就起訴,隨便你。」
北京有律師表明,發展商在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進行的這類「認籌」,本已是違法行為,而在雙方簽訂的《認籌確認單》中,就買樓的意向、面積、價格等均已達成共識,故合同具法律效力,發展商此舉是私自變更合同,屬於違約。
律師續指消費者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身權益,亦可向住建部門和工商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