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六旬退休漢去年8月在寓所向半身癱瘓的妻子潑松節水後縱火,昨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辯方呈上其妻的求情信,稱已原諒被告,希望法庭輕判,讓被告回家照顧她。 獨力照顧妻子10多年 裁判官押後9月28日判刑,待索取被告黃潤昌(61歲)背景及心理報告,及其妻的心理報告。辯方求情稱,被告妻子張燕霞2005年中風致半身癱瘓,無法自行進食和梳洗。被告自此獨力照顧妻子10多年,張卻常情緒不穩,被告多年來承受相當大壓力。 辯方續稱,案發時張重提被告10多年前的婚外情,兩人對罵,被告感無助、生命缺乏意義,一念之差才犯案。惟被告點火一刻已後悔,所以當聽到妻子喊痛便即時滅火和報警。 辯方又稱,被告並非想傷害妻子,只是在長期壓力下的失控行為,現已明白是錯誤的抉擇和深感後悔,重犯可能低;案發後,由於家人無力照顧,張需住療養院,故希望法庭能以仁慈的角度看待事件,讓被告盡快回到妻子身邊,在餘生好好珍惜對方。 根據控方案情,去年8月13日凌晨,被告在住所內與張就一段10多年前的婚外情爭執,被告感到不被信任,又想到彼此苦G,遂向她潑松節水並點燃。張稱感到痛楚,被告隨即以枕頭撲滅火種和報警。張送院治療後被發現16%皮膚有二至三級燒傷,被告警誡下承認因照顧妻子很辛苦才這樣做。 【案件編號:HCCC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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