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妨司法交警 被指警署自爆
【明報專訊】交通警員被指去年6月沒依例向違例切雙白線的電單車司機票控扣3分,僅發告票罰款450元,其後又向司機買下其電單車,案件昨續審。主動向廉署舉報的停職警員供稱,聽到被告在警署更衣室內向同袍提及買車和控告司機輕罪,有同袍問他「唔驚謍均H」,交通警爆粗回應:「驚X!」
同袍﹕唔驚咩? 被告爆粗﹕驚X
被告莊玉麟(35歲)昨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以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兩罪表證成立。被告決定不出庭自辯,也不會傳召證人。
控方傳召已被停職的警員蘇智賢作供,蘇供稱去年6月3至5日其中一天,在跑馬地警署更衣室休息時,聽到被告稱「頭先告架電單車,告佢『十仔 』(橫越雙白線)。架電單車係Tmax,截髐妨嶆P佢傾,知道佢會賣車,傾鰳d電話買車,8萬蚊左右」。有人問被告最後有沒有票控司機,被告稱:「有,不過轉鰼i『廿七』(沒有遵從路面標記)。」
舉報者曾涉偷竊欺詐 被指編造證供
辯方盤問蘇智賢時質疑,他根本沒有聽到這些話,而是收集資料後編造故事。辯方又稱,被告去年6月3至5日均是在晚上11時落更,而非晚上9時,故不可能在該3天晚上聽到被告在更衣室與人對話,蘇皆表示不同意。
辯方盤問下,蘇智賢承認2013年7月因涉嫌偷竊被捕,雖然沒有被控,但警隊向他紀律聆訊。辯方又稱,警方同年11月要求蘇到警署落口供,惟蘇「不幸地」在警署內樓梯跌傷,並長時間請病假,約1年後又在警署更衣室取頭盔時弄傷頭,再次請病假。辯方稱,警方之後遂要求警員不可將頭盔放在儲物櫃頂,被告因此對蘇說「唔好玩白癡遊戲」,故蘇不喜歡被告,蘇否認。
辯方續稱,蘇智賢因不滿被告將升為警長,故向廉署舉報事件,蘇不同意,但他承認年初在紀律聆訊中被定罪,若在3年內再涉違規便會被革職,現正上訴。蘇又承認今年5月再次被捕,被指在無授權下使用車輛和欺詐。辯方又問蘇現時是否「詖oGoVan」,蘇拒絕回答。雙方今將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ESCC12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