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曲婉婷母親張明杰被控貪賄案庭訊周四結束,擇日宣判。據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消息,被告人張明杰被控犯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告人王紹玉被控犯貪污罪一案庭審20日結束。 溫哥華市長羅品信表示,曲婉婷及家人很高興曲母張明杰在中國的庭審是公開進行的,目前家人正在等待審理結果(見另稿)。 在兩天的庭審中,控辯雙方分別對被告人張明杰、王紹玉進行訊問、發問。公訴機關出示了證據,控辯雙方對證據的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進行了充分質證。 在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認為被告人張明杰犯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告人王紹玉犯貪污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依法對二被告人進行懲處。 二被告人均否認被控犯罪事實。二被告及其辯護人均提出二被告人在偵查階段的供述是以非法方法取得,應予排除,辯護人認為二被告人不構成犯罪。控辯雙方圍繞案件爭議焦點進行了充分辯論,法庭認真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 在被告人最後陳述等法定程序進行完畢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對該案擇期宣判。 在哈爾濱的20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被告人親友及社會各界群眾近50人參加了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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