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打黑人致死案 再一警員判無罪
【明報專訊】美國馬里蘭州巴爾的摩的25歲黑人青年格雷,去年在扣押期間疑遭警員虐打致死,一度引起全國嘩然。
涉案6警先後受審,其中最高級的42歲白人警官賴斯,昨日在巴爾的摩巡迴法院,獲判過失殺人、疏忽致危害他人及執勤期間行為不檢等控罪不成立。
黑人法官威廉斯認為,未有為疑犯扣上安全帶,並不構成罪行,檢控方亦無法提出證據,指證賴斯意識到有新規例要為疑犯扣安全帶。宣判前,檢控方曾指,有18年警隊經驗的賴斯,是6名被告當中最需要為案件負責的人。而辯方則指,警員若感到自身安全受威脅,有權自行判斷現場情況。
賴斯是案中第4名受審警員,此前已有3名警員被判無罪或審判無效,皆為法官威廉斯的判決。下一名被控警員米勒將於本月27日開始審訊。
去年4月12日,格雷見到警察時逃走,後被拘捕。他被扣押在警車後座,因脊椎遭受致命傷勢,一星期後終告不治。3名白人及3名黑人的涉案警員,指格雷死於意外,但各人皆被控告。他們皆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