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團結香港基金總幹事鄭李錦芬於6月11日參觀機場控制塔時漏帶身分證,獲機管局容許領取臨時證件進入禁區。公民黨譚文豪表示獲機管局回覆稱,鄭太當日獲發的臨時證件是「管制人員准許證」,認為參觀活動不符合領取該證件的條件。譚昨到申訴專員公署就事件作出投訴,質疑事件中有人違反既定程序,期望遏止特事特辦歪風。 指參觀不符獲准許證條件 譚文豪稱,發生「無證闖禁區」事件後,他去信機管局跟進,近日收到回覆,證實鄭李錦芬當日獲發「管制人員准許證」(Control Authority Permit)。 譚又說,根據機管局指引,發出「管制人員准許證」有極其嚴格的規定,只向發予因處理緊急事故而要即時進入機場禁區者,例如消防員、警員、衛生署人員等,當時鄭太的參觀活動顯然不符合有關條件。 譚文豪擔心有機管局人員因鄭太的特殊身分,讓她毋須跟從既定保安程序而進入機場禁區,亦擔心事件反映存有保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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