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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台灣教育界最大醜聞、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弊案,一審共有32名校長分遭判10年6月至3月不等刑期。
高院7日審結宣判,其中10位校長因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都獲緩刑宣告,除了2名校長改判無罪外,其餘30人仍維持一審有罪判決,全案可上訴。
涉貪的校長中,曾獲校長最高榮譽「教育部卓越領導獎」的前樹林國小葉振翼、蘆洲國小柯份,一審分遭判處8年10月、7年8月重刑,他們雖然堅持自己清白,但高院仍將葉男判刑3年8月、3年7月,柯份判處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