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加坡旅客陳先生昨日在廣東省廣州南沙客運港的退稅窗口拿到了100.5元(9%)的退稅,整個過程只用了6分鐘。廣東省(不含深圳)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於當天正式實施。這即是說包括港澳台人士在內於廣州和珠海21家離境退稅商店購物可享受9%的實際退稅,這將吸引更多港人北上消費。
據了解,廣東省商務廳(口岸辦、自貿辦)昨日會同財政廳、旅遊局、海關廣東分署、國稅局等5部門在廣州南沙港客運口岸聯合舉行「廣東省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實施啟動儀式」,這標誌茬い關注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在廣東省正式落地實施。
過程6分鐘 旅客讚便捷
除了啟動儀式所在的南沙港客運口岸,同步實施離境退稅政策的還有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口岸和珠海九洲港客運口岸。廣東省財政廳副廳長歐斌在致辭中表示,今後將根據試點情況逐步擴大到其他口岸。
記者了解到,按照相關規定,境外旅客廣東購物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為11%,扣去退稅代理機構收取的2%手續費,即境外旅客在退稅商店購物後,可按退稅物品銷售發票金額(含增值稅)9%的比例金額申請退稅。
在南沙客運港的退稅窗口,來自新加坡的陳先生在廣東購買了廣繡證件簿等商品,合計1,100多元。在辦理退稅手續後,他拿到了100.5元的退稅,整個過程僅花了約6分鐘。高效的辦理流程得到了陳先生的讚揚,「有些國家要郵寄退稅單才能退稅,或退稅點不在候船、候機的地方,要走很遠才能退,有時因為趕時間就放棄了。這裡候船室就能退稅,非常快捷方便,流程也很簡單。」
廣東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實施境外旅客離境退稅政策是中國(廣東)自貿試驗區的政策內容之一,離境退稅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口岸離境時,對其在退稅商店購買的物品退還增值稅,這普遍被認為是促進旅遊業發展的有效措施之一。中國最早於2011年1月1日在海南省實施離境退稅政策。
根據規定,離境退稅政策適用於在中國境內連續居住不超過183天的外國人和港澳台胞,旅客所購買的物品金額須超過500元人民幣,所購物品未啟用或消費,且自購買之日起不超過90天,並且需由旅客隨身攜帶或託運出境。此前,廣東省國稅部門在廣州和珠海兩地認定了21家離境退稅商店,包括廣州的友誼、廣百、摩登和珠海長隆等知名商家。境外旅客在退稅商店購買商品並經海關驗核離境後,可享受9%的實際退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