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保贏冰球暴亂官司 9男毀車須負責

[2016.06.18] 發表
冰球暴亂中被燒毀的車輛。(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卑詩保險公司(ICBC)循法律途徑向82名曾於2011年參與史丹利盃(Stanley Cup)暴亂人士,追討事件中損毀的汽車賠款,其中10人經法庭聆訊,當中9人都被判需負上責任。

82宗追討賠款的個案中,37名答辯人與卑保達成和解,另外35宗缺席判決,餘下10名答辯人到法庭爭辯。

卑詩最高法院法官邁爾斯(Elliott Myers)於民事訴訟評估責任時提到,史丹利盃的暴亂不屬受指示或協同暴亂,亦不涉及幫派集結,或一致性地由一個地方移到另一地方。參與暴亂者本身不構成聯合或個人責任,這意味問題需要按逐部車輛和逐名答辯人而查實。

2011年6月15日,溫哥華加人隊(Vancouver Canucks)於史丹利盃冠軍爭奪賽事敗給波士頓棕熊(Boston Bruins)後,溫市中心發生暴亂,不少車輛被損壞。

其中一答辯人阿歷山大(Travis Alexander)之前被判參與暴亂罪成和判入獄4個月,法官認為他需為三部車輛損毀負責任。他在事發當日跳上一部泊在加拿大郵政局大廈外的日產Versa的車頂和曾幫手翻轉。這部車後來被焚毀,但法官指沒有證據可顯示誰點火。

就事件中另一部車輛的損毀,有7名年輕男子需負責任,當中包括華裔Timothy Lau、Andrew Comber、Joel Corrigan、Andrew Cuthbert、Jordan Houde和兩名未成年被告。

10名經聆訊的答辯人中,只有耶茨(Sean Yeates)有代表律師,他被指涉及四部車輛損毀有關,但法官認為證據不足。

耶茨在事發當日將一個人形公仔擲向一部正在燃燒的Audi車輛,耶茨的代表律師指那汽車當時已被毀,法官認為,就如律師所指情況就如「踢向一隻死馬。」

法官雖認為9名答辯人要負責任,但認為他們已各被刑事判罪,有關判刑已考慮到阻嚇作用的原則,以及不僅對車輛,而是一般的財物損毀的因素,因此法官拒絕判賠懲罰性的賠償。

至於每一名答辯人要付的賠償金額會稍後決定。

更多社區消息
華埠美華旅店叫價千萬求售
【明報專訊】溫哥華華埠的美華旅店大樓近日被放盤求售,開價999.9萬元,賣方代表指「機會不容錯過」,但因美華旅店為廉租單室住戶(Single... 詳情
列市公司獲撥4850萬 開發衛星監察助國防
【明報專訊】聯邦政府宣布與一間總部位於列治文的科技公司簽約,將投注4850萬元發展一項太空衛星監察項目,預計於2018年完工,屆時國防部將能...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6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