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宗性侵指控同一男生 西大補救措施捱批
【明報專訊】西門菲沙大學(SFU)昨日確認接獲三女子指控遭同一男生性侵的投訴,但仍以私隱為由不願提供事後實施的安全措施詳情。有另一名性侵受害人和大學教授批評校方的做法。
大學學術及教務副校長德賴弗(Jon Driver)於聲明中指當大學的職員得悉事件後,大學隨即採取行動支援關注的學生,並沒有干擾警方的調查。
德賴弗稱指控中的男生現不在校園內,不過他沒有說明該男生是否被停學或趕出校,只重複說騎警和大學曾進行安全評估,並已實施一些措施。
騎警亦證實本那比騎警正在調查大學有關的性侵指控,並呼籲向警方提供線索。騎警指警方未有資料顯示性侵指控是由一陌生人隨意進行。
西大政治學、婦女研究名譽教授科恩(Marjorie Griffin Cohen)指稱,其中一名受害人接觸她,對方年約18歲,首次遠離家人在外生活。屬一個女性學術網絡Academic Women成員的科恩批評大學行政部的做法,指行政部對此事毫不了解,亦不明白問題所在。
與上述三女生投訴無關,另一名在去年9月被性侵的女學生向電視台CTV批評,將涉案男生搬到另一宿舍只會更淡化發生的事情,校方的做法完全不可接受。她認為校方應就性侵指控發出公眾警告。
她自己一案雖然獲得承諾會對涉嫌施襲者「制裁」,但她仍在校內遇到對方,令她感到舉報後沒有結果。
剛獲省府通過的23號法案,要求專上學院製訂處理性暴力的政策,但科恩認為這法例仍有不足,要求大學製訂政策防止和回應性侵投訴。她認為大學應有針對僱主的類似法例所規管。對僱主的法例自1985年由加拿大最高法院頒下,僱主要保護員工免被性騷擾和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