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指引 昨起諮詢兩周
【明報專訊】特首選舉將於明年3月26日舉行,選管會昨起就「行政長官選舉活動建議指引」諮詢公眾,為期兩周,至6月26日。選管會主席馮驊表示,網民須注意選舉廣告定義廣泛,若公開發布信息促使或阻礙某人當選,會被視為選舉廣告;但若只是發表個人意見,如分享或轉載候選人的宣傳,並無促使人當選的意圖,則不會被理解為選舉廣告,強調言論自由空間大。
對於若今年底選委會舉行期間,若有參選人以反對梁振英連任為政綱,若當時梁振英已宣布會競逐連任,會否墮入法網,馮驊回應稱,立法會、選委會及特首選舉是3個不同選舉,分別於本年9月、12月及明年3月舉行,認為相隔時間較長,暫時沒有相關憂慮,強調要視乎發表言論者的意圖。他說選舉廣告並非是禁止言論,認為言論自由、選舉法例間要取得平衡。對於以反對某人當選作政綱,馮驊稱是假設問題,「我只可以假設話畀你聽,如果有咁極端黻眾],有好大機會係犯法。你都要睇返佢意圖」。
馮驊強調,選舉廣告定義很闊,但選管會無權修改法例,若有人違反法例,亦是執法機構處理,交由法院裁決,認為本港有高舉證標準,如有任何疑點,罪名都不會成立,但指究竟如何做屬於過界,他「答唔到」,稱選管會「唔可以教人呢句得,呢句唔得」。
民建聯涉做票站調查 馮驊﹕沒收投訴
被問到民建聯鍾樹根早前稱,該黨在選舉時,利用票站調查結果配票,有否違法及選管會會否跟進,馮驊回應稱,民調機構在禁止拉票區內做民調,須簽署法定聲明書,承諾不會在投票結束前公布結果,否則會被立即取消資格,並交由執法機構處理,他說過去沒政黨申請做民調,即使申請亦不會獲批,又指選管會沒收到相關投訴,如涉及違法行為,選管會會交執法機關跟進,而目前法例並無規管在禁止拉票區以外的民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