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男子訛稱是中央電視台員工,藉安排到央視工作、幫助辦理北京戶口及投資等名義,先後詐騙4人共約89萬元(人民幣,下同)。他昨被判詐騙罪成,入獄11年。 《京華時報》報道,29歲崔姓男子於去年下半年,訛稱是央視員工,藉安排季女士兒子及劉先生於央視工作,騙取兩人共約13萬元;以幫助辦理北京戶口為由,騙取張先生11.5萬;又以安排入央視工作及投資為由,騙取庚先生64.9萬,合共約89.4萬元。犯人去年12月被捕,朝陽法院昨就案件一審判決,崔姓犯人詐騙罪成。法院表示,鑑於犯人認罪,犯案所得的部分金錢亦被凍結,故從輕發落,判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罰款2.2萬,責令崔向4人交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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