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打車軟體服務運營商Uber法國9日被巴黎一家法院判處80萬歐元罰款,相關兩名高管也分別被處以3萬歐元和2萬歐元罰款。 巴黎輕罪法院認為,2014年法國頒發的一項法令已規定,非交通企業、非計程車或觀光旅遊車不可以經營計程車類業務,根據這一法令,Uber法國因推出 Uber Pop而被判「非法組織運輸業務」;Uber法國還一度向用戶聲明Uber Pop合法,所以又被判「存在商業欺詐行為」。 不過,巴黎輕罪法院的判決結果遠輕於起訴方的要求。一是罰款額遠低於計程車司機工會等組織要求的約1億歐元的數額,且所有罰款均有一半緩期執行;二是並未支援判決Uber相關業務負責人5年內不得從事企業管理工作的訴求。 根據Uber的設計,已在Uber註冊的普通私家車司機均可通過Uber Pop接收乘客的打車訂單。不少法國消費者認為,Uber等叫車軟體為日常出行提供了極大便利。操作方便、節約等候時間、資費便宜且司機服務態度好等因素,這些是他們支援該服務的主要原因。 然而,隨紖ber在法國的迅速發展,被搶了生意的法國計程車司機開始頻繁在各地舉行示威抗議,對交通運輸造成影響。去年7月,Uber法國被迫中止這一服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