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消委會昨公布最新一份車用燃油價格監察報告,發現自2013年國際原油價格開始跌勢後,油公司未有按幅度相應調低價格,且減幅愈減愈小,同時統計處資料顯示,同期油公司營運成本未有顯著增加。消委會表示,油公司有可能「賺多驉v。報告又發現,本港5間油公司的牌價在過去3年,約八成日子完全相同,但消委會說難以推斷公司有否合謀定價,是否違法留待競委會調查。
競委會回應稱,明白公眾關注本港車用燃油價格,目前正研究香港的車用燃油市場,以透徹了解市場中的競爭狀G及價格等事宜,預料將於本年稍後時間公布研究結果。油公司則回應表示,燃油零售價格受多種因素影響,並嚴守公平競爭的規定(見表)。
車油進口價牌價差距升13.8%
消委會報告顯示,國際原油價格自2014年7月起一直下跌,燃油進口價亦相應下調,由2014年7月的每公升6.34元,跌至今年3月的每公升2.78元,跌幅逾55%。但本港油公司稅前汽油牌價只是由原來的每公升11.24元,下調至每公升7.9元,跌幅只有約30%。報告又顯示,汽油進口價與牌價之間的差距,由2013年上半年的每公升4.36元,擴闊至今年第1季的每公升4.96元,差距升幅達13.8%(見圖)。
消委:油價續跌 營運成本沒大增
消委會又指出,根據統計處資料,燃料零售市場的成本同期卻錄得跌幅,營運開支於2013年的按年跌幅是16.2%,2014年的按年跌幅亦有近3%。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僄挭嚏A在進口價與牌價差距擴大,公司營運成本未有顯著增加下,油公司有機會因此賺取更豐厚利潤,可能「賺多驉v
有否合謀定價待競委查
消委會報告又提到,本港5間油公司的牌價水平,過去3年每年有約八成日子完全相同。被問到油公司是否有合謀定價及違反競爭法之嫌,黃鳳雃^應稱,難推斷公司有否合謀定價,冀留待競委會調查,又說油公司「仲有空間可以改善」。有大律師解釋,難以單憑價格相同,推斷公司有否違法,要證明公司之間「有傾過」才屬違法(見另稿)。
黃鳳僈﹛A燃油市場對民生影響非常大,因市民直接或簡接都要使用燃油,油費愈貴,愈影響社會負擔能力,反問「油公司作為營運者,係咪應該負番曭懋|企業責任?」呼籲油公司視乎市場能力調整合理價格。
黃鳳雂S提到,油公司提供的折扣優惠中有「魔鬼細節」,有油公司發出油卡後,沒通知顧客下調低折扣,籲消費者要小心選擇,並在付費前問清楚以什麼方式付款「最抵」。
稱星洲離岸價不公開 國際原油價計算合理
消委會去年亦曾發表同樣的監察報告,當時環境局回應稱,消委會以本地燃油價與國際原油價走勢比較並不適合,稱以新加坡離岸價會較適合,黃鳳頇Q再被問到此事,她回應稱,新加坡離岸價並非公開資料,而且國際原油價格及進口價與牌價有關,認為以此方法計算油公司的加價及減價幅度合理。
環境局回應稱,新加坡離岸價格由數據供應商提供。鑑於合約條款所限,環境局未能提供新加坡離岸價的有關資料。 環境局又稱,香港車用燃油的零售價,一向是個別油公司,按商業運作原則和本身的運作成本而釐訂,不認為政府應為燃油業釐訂利潤水平,當局一直監察國際油價,並敦促油公司盡快調低其零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