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文具公司股東稱誤信妻子之言,以「怪招」應對經濟衰退,未料被枕邊人設局。二人先申請離婚,卻繼續同住,轉為無名有實的夫妻,丈夫再將公司股份及地皮轉到妻子名下,妻子卻被指把資產據為己有,丈夫後來更從雜誌驚覺「綠帽」疑雲,多番向妻子討回資產不果,興訟向她追討,案件昨原開審,雙方在開審前達成和解。 妻被指與藝人林利拍拖 原訴人黃志強,被告為前妻羅秀芬,羅後來被指與男藝人林利拍拖。雙方未有透露和解條款內容。根據當時入稟狀,雙方1995年結婚。原訴持有75%明利行文具有限公司股權,明利行同時擁有火炭工業中心單位及車位各兩個。黃另獲父親相贈大埔橋頭一地皮,及以明利行收入購買馬鞍山聽濤雅苑單位。被告被指於2002年底稱經濟衰退,為保原訴資產與生意,建議原訴把所持的明利行與俊佳股份轉到被告名下,二人再離婚,但繼續同住。原訴照做,雙方於2004年離婚,但原訴指被告進一步蠶食其資產,至2012年原訴看雜誌發現被告與藝人林利交往,要求她交出資產但不果,遂興訟追討。 【案件編號:HCA2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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