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政策爭議
【明報專訊】1. 現金扶貧難持續
貧窮人口下降,顯示扶貧政策有一定成效。《明報》2015年10月一篇社評認為,這與政府的現金補貼等福利政策有關,能解有需要人士的燃眉之急,但本港稅基狹窄,單靠稅收應付這方面日益龐大的經常開支,能否持續是一大疑問。社評亦認為本港貧窮問題有結構性因素﹕
•回歸後經濟發展停滯不前,競爭力減弱,中產階層向下流
•產業愈趨單一化,使整體社會特別是年輕一代缺乏上流機會
•貧富懸殊愈趨嚴重,特別是低知識階層下一代接受教育的質與量「輸在起跑線」,導致跨代貧窮機率甚高
•長者的安老和醫療開支龐大,強積金只能發揮有限作用,政府卻對全民退休保障躊躇不前
•計入以公屋為主的非現金福利後,本港整體貧窮率不足一成,顯示興建更多公屋有助滅貧
社評認為推動經濟轉型,增加經濟增長動力,制訂具體政策應對貧窮長者的生活、安老和醫療需要,興建更多公屋等,是從結構上改變達至扶貧以至滅貧的方法。
2. 在職仍然貧窮
2014年,恆常現金政策介入後的在職貧窮人口共有49.2萬人。非綜援在職貧窮戶有約13.6萬(約46萬人),當中超過八成是3人或以上家庭,每戶大多只有1人工作,且多從事較低技術職位,加上要撫養兒童數目一般較多,家庭負擔大;但他們受惠於現行恆常現金福利政策的金額相對少,政策介入後貧窮率只減少2個百分點。
政府應對﹕鼓勵就業支援措施
政府認為就業是脫貧的最佳途徑,以鼓勵就業為扶貧策略,包括實行「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減輕低收入在職人士往返工作地點的交通費負擔,鼓勵他們投入職場或持續就業。另外,為支援非綜援在職貧窮住戶,政府推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低津),2016年5月3日起接受第二階段的申請,基本津貼與就業工時掛u,以鼓勵持續就業。相關政策特別關顧有兒童或青年的家庭,冀促進向上流動,減少跨代貧窮。以育有兩兒童的4人家庭為例,申請者若每月工時達192小時,月入不超過1.77萬元,一家可獲發最高的2600元全額津貼。措施涉及每年額外30億元開支,政府預計可惠及20萬戶家庭(約70萬人,包括17萬兒童及青年),有助降低貧窮率兩個百分點。
社會回應:政策未完善 僅治標
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組織幹事李國權批評,低津只計算申請人工時,但入息限額以家庭計,無助鼓勵其他家庭成員投入勞動市場。
港大學者葉兆輝認為,低津不應作長遠政策,在職貧窮反映勞工未得到合理報酬,當局及商界應茪漈悃M根本問題,非只看貧窮率。他建議可從持續提升最低工資和落實標準工時立法入手,提高低收入勞動人口的生活質素。
3. 將公屋福利納入貧窮線計算
貧窮線初設時,已有聲音指只計算收入的貧窮線未反映現實,坊間一直爭論應否計算資助房屋。若將其他政府的恆常非現金支援(主要為公屋)納入計算,2014年的貧窮人口會進一步減至約65萬人。2016年4月,扶貧委員會開會討論改善貧窮線框架,政府一方建議將公屋福利納入貧窮線框架,日後在計算貧窮人口時,把公屋與市場的租值差價計算作家庭入息並設上限,方案可以令貧窮人口大減。建議引起爭議,委員會最後稱現時無迫切需要深化貧窮線分析框架,建議作罷。
支持:更能針對貧窮情G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方案並非把公屋戶變成不貧窮,只是希望令私樓貧窮狀G更清晰,政策可更有針對性。扶貧委員會委員羅致光認為,計入公屋福利後的數字可反映公屋扶貧效用大,能減少建公屋的阻力。港大經濟金融學院助理講師阮穎嫻指做法符合國際慣例,社會福利轉移除了現金轉移也應包括實物,公屋這些只有部分人有、且屬指定戶口的福利應計算在內。她認為社會上最需要幫助的人,未必是已經享受了政府每月上萬元福利轉移,及很多福利機構和政黨服務的公屋住戶,而是「三無」人士。
反對:疑「篤數」製滅貧假象
扶委會成員、民協立法會議員馮檢基稱,貧窮線現以家庭月入中位數作界線,公屋福利無直接增加貧窮者收入,若計算作住戶收入,擔心衝擊「收入」的定義,質疑是否亦需納入醫療福利等。全民退休保障聯席認為,若將公屋福利納入計算貧窮線,是企圖將現時近30萬貧窮長者剔出貧窮線外,批評是「篤數」製造滅貧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