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與衛生署前日破獲美容中心保命治癌騙局,被捕者涉無牌行醫,但坊間另類療法未必自稱由醫生處理,亦未必聲稱屬治療,以避免受無牌行醫等條文所規管,立法會議員及醫學會會董要求政府盡快堵漏洞。 俗稱「無牌行醫」的《醫生註冊條例》第161條列明,任何人並非已註冊、臨時註冊或獲豁免註冊,而對某人進行任何醫學診斷、訂明任何醫藥治療或施行任何醫藥治療,而導致該人受人身傷害,即屬犯罪。本身是醫生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指出,無牌行醫定義相當狹窄,首先需要證實施行療法者曾自稱醫生,繼而誤導巿民,但郭指出,此類機構相當機智,會自稱醫師或者博士,一來避過公開自稱醫生的法律風險,二來會反駁指自己從沒自稱醫生,因此在病人身上施行的並非醫療行為。郭批評政府多年來沒清楚釐定無牌行醫條例上的相關字眼,令法例變成無掩雞籠。 醫學會會董鄭志文亦要求釐清「醫藥治療」,「究竟係食粒藥就叫行醫,抑或要做手術先叫算呢?」他促請政府盡快縮窄醫藥治療的應用範圍。他補充,醫委會只可規管醫生,無法監管非註冊醫生的行為,故只可靠無牌行醫法例規管相關人等,希望政府盡快釐定關鍵字眼,堵塞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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