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多利亞22日加新社電)一名維多利亞市警員,指自己在休班時間參與大麻合法化倡權活動屢遭所屬警局干擾,他告上人權仲裁處後獲勝,獲賠2萬元。 提出投訴的是維多利亞警員布拉澤(David Bratzer),他利用休班時間參加維權組織「執法人員反對禁毒」(Law Enforcement Against Prohibition)的活動,他指摘其僱主、維多利亞警局多次企圖限制他參與活動,例如他被直接下令不可出席一項由聯邦綠黨舉辦關於「減低傷害」的活動;而美國華盛頓州公投贊成大麻合法化後,警局又不准他向傳媒發表意見。 警局接受裁判 暫不上訴 布拉澤自從2007年便是維多利亞警局的成員。卑詩人權仲裁處(BC Human Rights Tribunal)認同布拉澤的說法,裁定警局侵擾了布拉澤作為一個公民所享有的言論自由,並需向布拉澤在尊嚴、感受及自尊上的傷害賠償2萬元。 維市警局署理局長馬納克(Del Manak)在一份聲明中稱,警局接受裁判,會嘗試從中學習,暫時沒有打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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